新疆星级酒店价格,入住率等信息需按季度上报 不许乱调价
创建时间:201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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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心网讯(记者 曲媛媛)为了不让酒店客房的价格在旅游旺季想涨就涨,自治区发改委在全区建立了酒店客房价格及相关信息报告制度。这意味着,今后,新疆的酒店特别是星级酒店,如果要想随意调整价格,自治区发改委可都会“看在眼里”。
10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随着这项制度的建立,新疆三星级以上酒店要确定至少一名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及时采集、整理、报送本单位的相关信息,乌鲁木齐地区的四、五星级酒店要在10月底前,将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自治区发改委。
乌鲁木齐地区的四、五星级酒店直接向自治区发改委报告相关信息,三星级及以下酒店向乌鲁木齐市发改委报告相关信息。各地信息报告工作由各地、州、市发改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办法。
从2011年10月起,乌鲁木齐地区的四、五星级酒店要在每季度10日前(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将上一季度每月酒店各类房型门市价格、入住率等相关信息,按照统一要求报送自治区发改委。此外,乌鲁木齐地区的四、五星级酒店,要于2011年11月底前,补报2011年第三季度的酒店客房价格及相关信息,并同时通过电子邮箱c@xjdrc.gov.cn报送。
对于各地州市的酒店价格情况,各地、州、市发改委按每半年时间(1月10日、7月10日前)向自治区发改委报送一次。自治区发改委将适时对全区酒店客房价格及变动情况予以通报,遇有重大节假日和大型活动,自治区发改委还将会随时收集并发布各类信息。
近两年,随着对口援疆工作的启动,来疆的商务客和旅游客明显增多,部分酒店去年在旺季时节出现过临时涨价的情况。为营造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今年8月25日至9月5日期间,自治区发改委开始实施2011年中国-亚欧博览会期间酒店客房最高限价,稳定了乌鲁木齐的酒店住宿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