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星评办发〔2016〕146号
关于公开旅游星级饭店名单信息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
为进一步推动旅游星级饭店名单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星级饭店评定工作信息公开力度,满足人民群众对星级饭店名单信息的需求,维护旅游星级饭店品牌形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旅游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旅办发[2016]129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全国旅游星级饭店名单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开范围
按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工作规程》规定的职责和权限,由各级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评定的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旅游饭店名单信息,包括饭店名称、星级、所在地区、星级标牌编号。
二、具体安排
目前,五星级旅游饭店名单信息已分别在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官方网站上公开,各省级星评委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本地区是否另行公开五星级旅游饭店名单信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星评委”)应在本地区旅游委、旅游局官方网站公开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名单信息,星评工作已移交本地区旅游协会饭店业分会或旅游饭店业协会的,应同时在协会官方网站公开。具体安排如下:
1.四星级旅游饭店名单信息公开应于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填写《 星级饭店名单信息公开办结单》并传真至全国星评办。
2.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旅游饭店名单信息公开应于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填写《 星级饭店名单信息公开办结单》并传真至全国星评办。
三、工作要求
各级星评委要高度重视星级饭店名单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按时、准确公开星级饭店名单信息,同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制度,保障星级饭店名单信息及时更新、准确无误。
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
全国星评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敬敬、王海文
电 话:010-8516 6813、8516 6815
传 真:010-8516 6829、8516 6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