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饭店业增值税调研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201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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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饭店业增值税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饭店及相关单位:
自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为了及时掌握政策实施情况,与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协调、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实现“营改增”后旅游饭店业税负只减不增的目标,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特开展中国饭店业增值税调研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确定专项负责人
请各饭店确定“中国饭店业增值税调研工作”专项负责人,配合做好调研问卷的发放、回收、审核等工作。
二、数据填报
本调研将对饭店2016年5月至7月的增值税情况进行调研。
各饭店专项负责人应对数据填报工作进行协助、督促,确保及时、准确地反馈数据。对于提供完整、真实、符合要求的数据的饭店,将得到以下两大益处:
(1)帮助发现行业普遍问题,向有关机构进行政策诉求,有利于整个饭店行业的发展;
(2)获得反馈调研结果,包括相关调研指标的行业水平(包括最大值、最小值、均值),通过与饭店自身数据的对比,可以发现相关税务问题,通过有针对性的改进,提高税务效率。
若调研工作结束前,各饭店专项负责人发生变动,应做好交接工作,并及时向我会报备。
请各饭店于8月30日前将数据填写完成并反馈至邮箱gaojing576@163.com以及CTHA.FEEDBACK@cn.pwc.com(请同时发送至两个邮箱),调查表反馈咨询电话(010)85166813或85166815。若对调研表数据填写有任何疑问,请将问题发送至邮箱CTHA.QUERY@cn.pwc.com,或拨打电话咨询(010)6533 3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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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