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
创建时间:2019-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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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旅饭协”)会员单位管理和服务行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经营,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切实保护宾客的合法权益,致力于不断提高宾客住宿体验,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之目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章程》,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由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员单位共同约定,是全体会员单位在经营管理中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第三条 中旅饭协倡导全行业从业者遵守本公约,从维护行业声誉出发,强化品牌意识,营造规范管理、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从而展示本行业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第二章 遵纪守法,诚信经营
第四条 自觉学习和遵守国家各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增强法律法制意识,坚持依法合规经营,诚实守信并自觉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应积极落实整改。
第五条 学习并遵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自觉维护公平、合规、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反对并抵制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六条 共同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积极参与、配合行业内开展的调查研究和相关数据的采集等工作,对行业的建设、发展和管理建言献策。
第三章 保护宾客合法权益
第七条 严格遵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向宾客提供产品和服务,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应尽到经营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应保障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安全、有效,尽力维护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九条 严格遵守信息保密原则,收集、使用宾客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四章 不断完善饭店内部管理机制
第十条 宣传弘扬具有优秀道德品质、职业素养和工匠精神的行业人物的先进事迹,树立学习典范,培养企业内学优、评优的良好氛围,提升全员对行业的认同感和自豪感,自觉维护行业声誉。
第十一条 要求所有饭店从业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加强对员工道德水平、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的培训教育和考核。本着为每一位宾客负责的原则,向宾客提供优质、可信的产品和服务,维护互信互惠、可持续发展的良性的企业客户关系。
第十二条 建立本企业的消防、治安、卫生、食品安全、信息安全和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等各项责任制度,自觉履行会员企业的主体责任。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制,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三条 自觉采取各种形式对本企业各级部门、岗位进行消防、治安、卫生、食品安全、信息安全和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等方面的宣传、培训和考核,普及和提高全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建立健全消防、治安、卫生、食品安全、信息安全和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自查内审制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保存相应记录。
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符合企业自身实际并有效落实的长效机制,包括各项规章制度、操作程序、服务规范和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实行动态管理,更加注重对经营行为、员工服务和操作的过程管理。通过随机抽检、过程检查和文字记录等多种形式,紧抓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提供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做到有效监控并可实时纠正,从而确保向宾客提供更加放心、安全和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第十六条 饭店应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不仅限于考核结果,对于从业者操作不当、违规,尤其是恶意的、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给予相应惩戒。
第十七条 星级饭店应严格按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规定的服务标准,提供与本星级相符的服务。
第十八条 饭店企业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和维护行业良好形象。
第五章 公约的执行
第十九条 中旅饭协负责督促会员单位积极履行本公约,向会员单位宣传行业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监管要求及行业自律信息;及时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反映会员单位的意愿和诉求、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 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各会员单位应当充分尊重并自觉履行本公约的各项自律规则。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会员单位有违反本公约自律条款的行为,均有权向中旅饭协进行投诉和举报。
第二十一条 会员单位有违反本公约自律条款的行为,经中旅饭协查证属实,视情节轻重,按照《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章程》的相关规定,采取记录企业诚信档案、通报批评和取消会员单位资格等惩罚措施。
第二十二条 会员单位有权对中旅饭协执行本公约的公开性和公正性进行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公约由中旅饭协负责解释。存在违反本公约要求情形的,应在本公约发布之后立即进行整改。
第二十四条 本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