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星级酒店价格须上报

创建时间:201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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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网讯(新疆都市报记者李敏燕 实习生李梦蓓报道)当您走进酒店要求住宿时,明码标价、明码实价的公告牌是不是会让您更加放心呢?

       近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召开的星级酒店明码标价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11月30日前,乌市范围内的星级酒店均须到市发改委上报价格,乌市发改委将对其收费标准进行监制。今后,乌市四星级、五星级酒店要根据自身酒店环境定制餐饮、娱乐、健身等价格并制作明码标价的价目表,客房的实际价格必须在服务总台醒目位置公示,不允许出现公示牌标注以外的客房价格。

        自治区发改委价格监督局局长周志平表示,今后,明码标价将纳入该局的日常监管程序,酒店所有的优惠打折活动都必须明码标价。此次座谈会结束后,该局会对各酒店再次进行检查。希望广大消费者给予共同的监督,遇到价格欺诈、虚假打折、模糊促销等违法行为,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该局会重点查处不标价、虚高标价、虚假打折、模糊促销等价格违法行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经营者若存在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等违规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