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补充说明
创建时间:2011-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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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
近日,全国星评委下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现就“通知”中《星级饭店访查规范》(LB/T 006-2006)的有关事项做下列补充说明:
一、国家标准《旅游星级饭店的划分与评定》(GB/T 14308-2010)的实施,替代《旅游星级饭店的划分与评定》(GB/T 14308-2003)和《星级饭店访查规范》(LB/T 006-2006)的使用,评定性复核各项要求以《旅游星级饭店的划分与评定》(GB/T 14308-2010)为准。
二、各省、区、市星评委在组织各级饭店复核工作时,无需填报《星级饭店访查规范》(LB/T 006-2006),全国星评委不再统一印发。
三、国家级星评员在对五星级饭店进行评定性复核检查时,无需填写和上报《星级饭店访查规范》(LB/T 006-2006),“访查规范”只作为参考材料使用。
特此通知。
201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