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内河星级旅游船评定性复核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2011-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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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重庆市内河旅游船星级评定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2011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内河星级旅游船服务质量,做好2011年度内河星级旅游船评定性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2011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内河旅游船服务质量,注重资源环境保护,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内河旅游船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和变化的旅游需求,实现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的长远目标。
(二)工作原则
要严格把握标准,确保复核工作质量;要健全复核工作机制,规范复核工作程序;要结合资源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要求,提高业态节能减排水平。
(三)工作目标
通过2011年度全国内河星级旅游船评定性复核工作, 检查2008版《内河旅游船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的达标情况,完善内河星级旅游船退出机制,促进产品品质提升,推动内河旅游船业转型升级。
二、复核工作重点
(一)旅游船核心产品,如前厅、客房、酒吧、导游等服务质量是否达到相应星级标准,品质是否稳定,是否重视产品的舒适度、便捷度及人性化。
(二)旅游船在建设规格、设施设备和服务项目等方面做了哪些调整,是否依然符合相应星级标准的要求,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是否到位。
(三)旅游船员工培训体系是否符合相应星级标准和岗位标准的要求;员工生活区域是否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四)旅游船在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是否关注减震、降噪、新风等新技术、新方法的引进和应用,垃圾和污水处理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是否有效引导全体员工及游客参与节能减排工作。
(五)旅游船在航运、消防、设备安全和食品卫生等方
面是否存在重大隐患,近期是否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有效,预案培训与演练是否到位。
(六)游船公司对旅游船的岸基地支持是否有效、及时,安排游客上岸游览的各项服务水平是否与旅游船的星级相一致。
三、复核工作要求
2011年度全国内河星级旅游船评定性复核工作,要严格按照《内河旅游船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5731-2008)要求开展,要执行星评员工作反馈制度及复核工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星评员严格检查、严格打分,确保复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一)评定性复核范围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前,未按照《内河旅游船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5731-2008)评定和复核的所有内河星级旅游船。
(二)五星级内河旅游船评定性复核
全国星评委于2011年下半年组织开展所有五星级内河旅游船评定性复核工作,组织国家级星评员进行明查,复核范围包括湖北省、重庆市的16条五星级内河旅游船(具体名单见附件1)。请上述两地星评委配合做好复核前准备工作,督促被复核的五星级内河旅游船在做好自查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填写《中国内河旅游船星级评定报告书》。凡是复核期间仍在运营的内河旅游船,一律不得以装修改造等理由延期复核。被复核的五星级内河旅游船要对国家级星评员的复核工作做出评价(按附件2填写),同时须保留评定性复核反馈会议的原始会议记录(非会议纪要),经国家级星评员和驻船经理或游船公司总经理共同签字确认后上交全国星评委办公室。
复核结束后,全国星评委将综合相关情况,发布内河旅游船复核工作通报。各有关省、市星评委要根据复核检查意见,督促相关的五星级内河旅游船落实后续整改工作。
(三)一至四星级内河旅游船评定性复核工作
全国星评委授权湖北省、重庆市星评委负责做好辖区内一星至四星级内河旅游船的评定性复核工作。
请两地星评委在2011年12月31日前,将本年度的内河旅游船星级复核工作总结和复核情况登记表(附件3)上报全国星评委办公室。
特此通知。
全国内河旅游船星级评定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