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的通知
创建时间:2015-06-08
字号:【默认大超大】
中 国 旅 游 协 会
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全国委员会
旅饭协发【2015】8号
关于举办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
--全国旅游饭店服务行业
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团旅游(饭店)协会、财贸轻纺烟草工会: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落实2015全国旅游工作会议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38号)的要求,以“展风采,树形象,促服务,求发展”为宗旨,全面展示我国旅游饭店行业取得的各项成果,树立饭店行业服务质量标杆和榜样,促进行业内服务技能交流与学习,中国旅游协会、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全国委员会将联合举办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全国旅游饭店服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领导
成立全国旅游饭店服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 负责领导竞赛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评判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竞赛活动。
组委会主任由国家旅游局副局长、中国旅游协会副会长杜江担任,成员由中国旅游协会和联合举办竞赛单位的有关领导以及有关单位、会员单位的领导组成。
办公室主任由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秘书长许京生担任,成员由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和竞赛协办单位、竞赛承办单位以及有关单位、会员单位的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在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秘书处。
评判委员会主任由浙江大学饭店管理研究所所长邹益民教授担任,成员由有关会员单位推荐专家组成。
监审委员会主任由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星评委”)专家委员会主任徐锦祉担任,成员由全国星评委专家委员会委员组成。
组委会下设机构组成人员详见附件1。
二、竞赛工种和内容
(一)竞赛形式
个人赛和团体赛
(二)竞赛工种
1.客房服务员
2.餐厅服务员
3.调酒师
(三)竞赛内容
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以上知识、技能要求命题,进行外语水平、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外语水平、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分别占10%、20%、70%。
考试内容为旅游饭店主体工种英语口语、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其中操作技能考试将根据涉及内容分成若干考试模块,视各模块权重配置分数。
竞赛规则、技术要求和评分标准见附件2、3。
三、竞赛安排
竞赛活动从2015年6月开始,到8月结束,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团旅游(饭店)协会(以下简称“省级协会”)预选赛、全国总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一)省级预选赛
各省级协会与当地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共同举办预选赛。每个省级预选赛选拔出一组代表队参加全国总决赛。省级预选赛于6月底结束。
(二)裁判培训
按照国家级二类竞赛规范要求,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和国家旅游局人事司对参加全国总决赛评判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试,成绩合格者取得国家级裁判员资格证书。裁判培训于6-7月进行。
(三)全国总决赛
全国总决赛由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负责组织,四川省旅游局和四川省旅游饭店行业协会协办,上海博华国际展览有限公司具体承办。具体安排如下:
1.时间:2015年8月4日-7日。
2.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3.费用:各代表队(包括参赛选手、领队、教练)的交通费由各代表队自理,大赛组委会承担比赛期间的食宿、场地、奖品及其他比赛费用。
4.比赛工具和用品:大赛组委会统一提供基本的比赛工具和用品,特殊工具和用品均由选手自备。
四、参赛报名
(一) 各省级预选赛的优胜选手,经各省级协会(联系方式见附件5)与当地财贸轻纺烟草工会(联系方式见附件6)联合推荐,进入全国总决赛。
(二)已经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不能参加全国总决赛。
(三)每个全国总决赛代表队由3名选手(每个工种1名选手)、1名领队、1名教练组成。
(四)请各省级协会于2015年7月25日前将《全国旅游饭店服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附件4,附参赛选手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二张、身份证复印件)报组委会办公室。
五、竞赛奖励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38号)奖励措施,根据英语水平、理论知识、操作技能考试三部分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每个工种取前三名进行奖励。
(一)获得各工种第一名并符合相关条件的选手,由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全国委员会根据组委会推荐意见,选择其中一名向中华全国总工会申报,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二)获得各工种前3名的选手,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三)竞赛设团体奖,按照各代表队总得分排序,取前10名,其中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6个。获奖单位将由大赛组委会授予相应的证书和奖杯。
(四)竞赛设优秀组织奖,根据各省(区、市)组织发动范围、初赛情况、赛场纪律、文明礼貌等情况考核确定。获奖单位将由大赛组委会授予相应的证书和奖杯。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竞赛各项工作。要周密策划,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扩大参赛人数,提高竞赛覆盖范围。要健全质量监督保证制度,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确保竞赛质量、竞赛安全和公平公正。要积极借鉴世界技能大赛相关技术标准、竞赛规则和管理制度,提升竞赛水平。要紧密结合职业培训和岗位练兵,促进技能人才快速成长。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勤俭节约,务求实效,确保竞赛健康、有序发展。
(二)各单位要以竞赛为契机,大力开展竞赛宣传活动。要宣传职业技能竞赛在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方面的重要作用,宣传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典型,引领广大技能人员立足本职,钻研新技术、掌握新技能、争创新业绩,走技能成才之路。要通过各种方式扩大竞赛宣传,持续提升社会影响力,形成最大的关注效应,获得更大综合效益。
七、联系方式
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
联 系 人:王海文、闫安、马伟萍
联系电话:010-65201442,65201440,65201416
传 真:010-65256528
邮 箱:wanghw325@vip.163.com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全国委员会
联 系 人:赵武
联系电话:010-68591321
传 真: 010-68011601
2015年 6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