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使用星级饭店标志的公开信

创建时间:2017-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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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旅游饭店、饭店管理公司(集团),各旅行社、旅游预订网站:

星级饭店标志是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登记注册的证明商标,其使用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星级饭店图形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执行。

 

所有星级饭店必须将星级标牌悬挂于大堂显著位置,任何遮挡、撤换所属星级标志,或悬挂已经撤销作废或过期的星级标牌,或以低星级冒充高星级开展招徕顾客活动的行为均属违法违规行为,侵害了星级证明商标的商标专用权。

 

任何冒用星级称谓和星级标志,或使用与星级符号相似的标志,或使用“准星级饭店、相当于星级饭店、按星级标准建设饭店”等模糊用语,造成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解的行为均属违法违规行为,侵害了星级证明商标的商标专用权。

 

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有权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其侵权责任,工商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商标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规进行查处。

 

目前,五星级饭店名录可在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官方网站(中国旅游饭店网)上查询,四星级及以下星级饭店名录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委(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官方网站上查询。

 

各旅游饭店、饭店管理公司(集团),各旅行社、旅游预订网站应在本公开信发布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对本单位有关星级证明商标的使用和标注情况进行审查和规范。如逾期仍未规范使用星级证明商标的,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有权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将配合工商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

2017119

 

 

 

 

 

 

 

咨询电话:

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010-6520 14508516 6815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刘卫、靳晓晓  010-6657 8066